首页>企业频道>节能环保

让绿色满钢城 让鲜花四季开
——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侧记

2019-12-30 10:54:00

  近日,继陕钢集团汉钢公司荣获“县级园林式单位”后,又传喜讯,该公司被汉中市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九批“市级园林式单位”。据悉,此次汉中市各县区共21家企事业单位获得“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勉县仅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陕西省勉县医院3家企事业单位获此殊荣。这一荣誉来之不易,既是对汉钢公司在绿化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公司自扎根定军山脚下,建厂9年来厂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生动诠释。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国家环保要求

  汉钢公司作为新建的大型国有控股钢铁企业,自建厂以来,就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始终认真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秉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深入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在全公司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理念,在职工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培养职工爱绿护绿的文明习惯,每年都组织开展职工义务植树、绿化带拔草、清理杂物等公益活动,让全体人员都参与到绿化环保工作中,让绿色发展深入人心。


  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绿化成效逐步显现

  公司建厂初期,在紧抓项目建设的同时,将绿化美化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投入了1700多万,聘请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对厂区绿化进行规划和实施。结合实际情况,采用“乔木、球体、灌木、花草”相搭配的栽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形成高矮搭配、层次分明的立体格局。主干道两侧、办公楼前的绿地由香樟、广玉兰、银杏等乔木配红叶石楠球、海桐球等球体,再搭配金叶女贞、红叶石楠、龙柏等灌木组成造型各异的色块,带来绿化视觉享受;厂区铁前区域从高、中、低多层次进行立体绿化,种植抗逆性强、滞尘效果好的阔叶植物品种,栽植枇杷、雪松、大叶女贞等乔木配龙柏、红花继木、十大功劳、八角金盘等灌木,达到绿化美化和净化空气的作用;厂区钢后区域主要以银杏、乐昌含笑、雪松、法桐等高大乔木为主,配樱花、红叶李、紫薇等低矮乔木,利用绿化降噪的同时丰富景观效果。职工生活区主要栽植合欢、桂花、广玉兰、樱花、紫薇、栀子、杜鹃、南天竹、十大功劳等观赏树种。到2015年初,厂区“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格局就初步显现。

  持之以恒抓提升,让钢城处处光彩照人

  为巩固已有的绿化成果,不断扩大厂区绿化面积,提升景观效果,2015年夏至2019年底,汉钢公司又先后投入了近600万,对东南门花坛、生活区生态停车场、动力能源中心三角地带、设备管理中心周边等多个区域进行增绿补绿,新栽种和更换各类乔木50000余朱,灌木1296平米,小灌木1500余平米,草皮2100余平米。对长势不好的草皮进行翻种,累计播撒高羊茅、红花杂酱草、紫叶杂酱草草籽约15万平米。对管控楼周围、旅游线路美丽花大道沿线、2号高炉周边等区域栽植和放置各种花卉258824余株,主要路口增设绿雕5座,主要路段两侧各式造型的花架104个,景观花箱21组,道路隔离花箱805个,先后栽植高杆月季626株。通过多措并举,厂区绿化现已呈现出“春日百花竞放、夏季绿树成荫、秋天硕果累累、冬来绿意不减”“四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美好景致,观赏效果十分明显,多个特色景观已然成了厂里职工和参观游客竞相打卡的“网红”景点。

   

    尊重自然发展规律,与自然和谐共生

  艳阳里百花争艳,花丛中彩蝶纷飞,花朵上蜜蜂尽情采集花蜜,偶尔还能在绿化带里偶遇肥硕的野兔,有些树木上鸟雀筑起了小巢。不光是厂里职工感受到了厂区环境不断发生的新变化,许多小生灵们也在厂区里面纷纷安了家。夏日的樱桃、枇杷,秋天的石榴、橘子、红叶李饱了许多人的口福。尤其是2019年以来,公司以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AAA级景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创建为载体,全方位展示了绿满钢城、草翠花香的钢铁企业新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员的认可。生态汉钢实至名归。

  通过9年的打造,公司现有绿化面积约合33.7万平方米。在后续厂区绿化工作上,公司将继续秉承“共建、共享、共绿”的工作理念,将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持续深耕细作,重视日常养护,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厂区绿化品味,推动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让厂区绿化美化呈现出颜值与气质俱佳的新形象,在创建美丽幸福新陕钢的道路上不断阔步前进,为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孙俊玲)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网站实习3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