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安全环保

河北省2019-2020年秋冬季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圆满“收兵”

2020-01-07 13:54:00

  检查企业(家次)20628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346家,涉及各类涉气环境问题6232个,全省共立案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703起,责令停产、限产企业68家。这组数字直观反映出12月1日至25日河北省2019—2020年秋冬季第三轮大气执法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成效。 

  以工作实际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2019年10月份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开展了三轮次的秋冬季大气执法专项行动,从省市县三级混合编组、异地交叉执法全覆盖到对重点县(市、区)开展“解剖式”执法,再到“以市级为主体,省厅总指挥,厅里管巡查,市局重交叉”的执法方式,结合实际、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新方式。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按任务区分成立省级巡查督导、巡回执法组,市局巡回执法组和跨县(市、区)交叉执法组,同时依据“省厅执法局梳理推送异常数据线索、强化巡查、指挥、统筹协调,同时每天考核、分析问题、定向帮扶,各市局分别建立稽查考核制度,跨县(市、区)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成为主要形态”的工作思路,逐步引领市局承担起交叉执法的主体责任,在实践中推动专项执法工作模式新转变。   

  紧抓主要矛盾,精准发现问题

  结合秋季大气污染治理特点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要求,围绕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工业企业是否达标排放、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是否落实等13项重点工作内容,制定《河北省2019-2020年秋冬季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执法组有针对性开展现场核查。

  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问题205个,扬尘污染问题2557个,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批建不符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635个,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不到位问题331个,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问题377个,核实露天焚烧火警信息518起。

  加强科技执法手段,补齐监管短板

  科技的进步让河北环境执法的手段更先进,在本轮次的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发挥非现场监控体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分表计电、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助力精准执法。

  利用无人机携带的热成像摄像头、高倍变焦摄像头,对面源污染问题开展全面飞行检查,累计起飞无人机180余架次,飞检3859分钟,覆盖1678.4平方公里,并充分利用无人机吊舱携带的红外气体检测模块,对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高架源企业排放口进行半定量监测分析,累计发现“散乱污”企业、垃圾焚烧、物料扬尘、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散煤复燃等各类环境问题285个。通过“河北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推送超标数据梳理分析,推送超标(异常)数据信息1996条,经逐一现场核查,查处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问题18起,要求企业立行立改6起,移交当地执法部门立案处罚8起。持续加大分表计电、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等异常报警数据执法应用,推送分表计电异常报警信息14条、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异常报警信息252条,通过现场核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0个。

  借助媒体力量,提升社会环境守法自觉性

  专项执法期行动间,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主动邀请央视新闻网、河北经济今日资讯等媒体记者跟组参与环境执法行动,特别是突击执法检查,进行伴随式采访,通过强化宣传,有效提升了专项行动打击效果。同时将检查发现的123起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对典型违法问题按程序报审后,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河北生态环境发布上予以公开曝光,切实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了强力震慑,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环境守法的自觉性。

  “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一方面可以把执法情况全面、及时、客观地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广泛监督,让环境执法更加公正、透明、高效。另一方面,可以使执法者、被执法对象以及公众共享环境执法信息,从而促进各方面环境违法行为得以整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同志介绍说。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陈曦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